5月1日起,電動自行車迎來2條新規,3種電動車不能再上路行駛
如今人們的生活中,除了汽車是最常見的交通工具外,電動車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種代步工具,之前電動車的管理不完善,導致道路亂象頻發,經常出現闖紅燈、亂變道等行為,為了杜絕亂象的發生,我國制定了新國標,對電動車進行管理。
在新國標中,對電動車進行分類管理,分別為電動自行車、電摩、電輕摩,其中除了電動自行車為非機動車之外,電摩和電輕摩都屬于機動車,上路就需要按照機動車的標準進行管理,需要有駕照、購買保險等。
而電動自行車雖然不需要駕照,但是也有一定的要求,就是駕駛人需要戴頭盔,車輛要掛牌,除此之外,新國標最重要的就是對電動車本身的生產進行了規范。下面我們就再了解一下電動自行車的標準:
(1)電動自行車設計時速不能超過25公里/小時。
(2)電機功率不能超過400W,電壓不超過48V
(3)整車重量不能超過55公斤。
(4)具有腳蹬功能。
(5)只能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。
以上就是電動自行車的新國標要求,自部分地區在2018年就實施新國標以來,道路上看到了明顯的積極效果,電動車亂象減少很多。而如今,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又有了2項新規定,并且對不符合國標的超標電動車進行嚴格管控。
1:電動車充電和停放新標準
電動車不能亂停亂放,不可以妨礙行人和車輛通行,不能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,對妨礙正常交通和安全的行為進行嚴格管控。其次電動車充電要在指定地點充電,各城市完善充電設施,小區內設置專門充電區域,電動車還需要有短路保護和預報警示功能,防止發生危險。
2:嚴控生產源頭,淘汰超標、非標電動車
企業生產電動車一定要符合標準,具有3C認證等資質,已經出現在市場上的非標電動車,在過渡期滿后,就不能上路行駛,逐步淘汰超標、非標電動車。
按照以上兩點要求,在5月1日起,有3種電動自行車就不能上路行駛了,廣大車主一定要注意。
第一種:違規改裝、加裝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
新國標電動車只要具有合格證、3C認證等資質就可以合法上牌登記行駛,但是有的車主在登記完成后,就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,比如拆卸腳蹬、或者私自加裝遮陽傘等影響安全行駛的裝置,這種電動車即便是新國標,也不能上路。
第二種:超標電動自行車
新國標有具體的標準,上文我們已經提到過,但是如果電機功率和電池方面都不符合新國標,就叫超標電動車,這種車輛在當地城市過渡期結束后,就不能再繼續上路行駛了。
第三種:影響道路安全的非標電動車
有的車輛本身就不符合新國標標準,比如在電壓、功率等方面不符合規定,在此基礎上,一些車主和商家私自拆除限速裝置,為了讓車輛跑得更快,但是這種行為是非常危險的,有很大的安全隱患,所以這種車輛同樣不能上路行駛。
總結:以上就是?電動自行車在5月1日起實施的2項新規,以及3種不能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。標準的制定就是為了保證安全,這是一件好事情,車主只要嚴格按照規定行駛,是不會影響生活的,但是存在違規行為,就需要及時整改,避免被處罰。